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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司机火化前被“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1:04 辽沈晚报

  肇事司机因不敢就医而丢命

  本报辽阳消息(孙太一 孙林特派辽阳记者胡庆涛)昨日,灯塔市交警部门处理完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男子撞死人后逃逸,不敢到医院接受治疗,结果次日葬送了自己26岁的生命。灯塔交警通过多方寻找,终于在其火化前的一刻,在殡仪馆中将这名死亡的肇事司机“抓获”。

  11月12日19时20分左右,灯塔市交警大队的值班室接到一个报警电话,在小小线106公里60米处发生一起车祸。经过现场勘查发现,除一台自行车倒在路上,还有一些摩托车的散落物以及遗留下来的衣裤,但是肇事者已经不知去向,57岁的受害人在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身亡,当事人死亡给破案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交警大队刘副大队长连夜带领两名同事到事发现场附近的村庄调查走访,寻找目击证人,可是寻找多时仍然没有任何线索。

  次日午后两点有人反映,有一青年男子被家属送到灯塔市殡仪馆准备火化。一般很少有人在下午火化亲属的,这一违反民俗的情况立即引起办案民警的警觉。刘副大队长和干警赶到殡仪馆,并亲自对死者曹某的尸体外表进行检验。结果有了重大发现,死者的衣服居然有血迹,而且头部有外伤。刘副大队长发现疑点后,马上与灯塔市公安技术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法医进行鉴定,确认曹某的死亡原因。

  其后,灯塔市公安局尸体检验中心传来消息,曹某为交通事故受伤死亡。这起肇事逃逸案件终于告破。

  原来曹某在肇事后,把倒在地上的摩托车扶起来立即逃逸,先将肇事的摩托车藏到其亲属家的草垛里,然后潜回家中躲藏起来,不去报警,自己受伤也不到医院治疗。由于头部外伤发作,曹某在次日上午死亡。

  交警告诉记者,曹某的做法实在可悲,假如事后主动报案,自己受伤马上到医院救治,也不至于葬送26岁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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