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资违法单位将被媒体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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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2:55 东南早报 | ||||||||
省有关部门要来泉州督查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早报讯(记者康云)从本月起,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将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将令其按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清理拖欠农民工资问题进行再部署。本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将联合全省各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大检查。确保2005年春节前清偿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即日起,我省将进一步集中时间、精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大检查。 本月20日左右,省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小组将组织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奔赴厦门、泉州、漳州等全省各地,并深入工地,对各地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凡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规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将被曝光在媒体上。 农民工经济困难 讨薪可申请法律援助 早报讯 (记者朱彩云实习记者傅美蓉)昨日,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提醒,民工讨薪,经济困难者,可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据了解,我市各地法律援助大门长期向农民工开放,对于经济确有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可申请适当减收、缓收或免收相关费用。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查程序已比过去简化许多,确因情况特殊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或者经济困难证明的农民工,甚至还可被允许事后补交有关证明材料。 有关人士说,农民工打工时,一定要注意受雇企业是否合法;要与受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种、工资和工作时间等内容;保管好身份证等身份证明;领不到工资时应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包工头高空讨工钱 早报讯(记者陈少恭吴云龙文/图)昨日上午7时许,在石狮商业步行街一施工场地,一名小包工头与妻子爬上十层楼高的塔架,讨要工钱。随后被有关人员解救下来。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石狮商业步行街施工场地的近十层楼高的塔架上,站着一男一女两个人,“他们想跳下来!”一个路人说。 这两个人站在高高的塔架上,风把他们的衣服吹得一直在飘动。一不小心,他们就随时可能掉下来。路面上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民警和消防人员在维持着秩序。一个民警对记者说,正在寻求解决的办法,相关人员马上会赶来。 此时,一辆消防车停在路中央正在施救。在消防车旁,一名男子告诉记者,塔架上的两人是他老乡。男的姓孙,是步行街施工队的一个小包工头,那女子是则是小孙的老婆,他们都是四川人。小孙是为了讨工钱才要爬上塔架的。据称,小孙带了家乡的几个人来工地施工,并做了小包工头。干了四个月,工资还没发下来,一起从四川过来的几个人都回家去了,并称如果小孙过年回家没有拿回他们的工钱要他日子不好过。为此,小孙曾多次找老板要钱,均没结果。 十多分钟,小孙的另一个老乡拿着一叠钱赶了过来。那人马上被送上消防车的云梯,与小孙交涉。经过几分钟的交谈,小孙终于同意从塔架上下来。在消防人员的协助下,小孙和妻子终于被接下塔架。面对民警与老乡,小孙说:“我也不想这样。”随后,他们被送上警车。 石狮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称,跳楼讨工钱,一方面反映出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在提高,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民工法律意识的淡薄。民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找劳动、仲裁等相关部门,通过合法的渠道来讨工资,而不是以死相威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