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非法传销重奖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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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3:13 济南时报 | ||||||||
时报12月10日讯(记者 袁家照通讯员王宁)按照中国入世的承诺,入世3年后国内的直销市场要开放。这个时限就是今年的12月11日。今天,省公安厅、工商局联合通报了今年以来打击传销活动的十大典型案例,并明确表示我省将更加严厉打击各种非法传销活动。 据省工商局副局长王天仁介绍,由于中国承诺开放直销市场的时间就在今年的12月11日,不少人借此散布“传销明年就合法了”的谣言,致使今年的非法传销活动在国内各地呈
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省工商局今天出台了《奖励举报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暂行办法》,根据有关传销活动举报的真实性、举报人的配合程度以及执法机关的查处情况等,将举报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工商系统举报电话12315,省公安厅举报电话为6914444。 根据这一规定,举报传销活动及传销头目姓名、真实身份、银行账号、联系电话、活动居住地点、讲课资料等情况真实可靠,并直接协助查处工作,摧毁传销组织网络,抓捕头目,涉案人员众多,范围大,危害严重的重大案件,视为一级举报,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二级、三级举报,分别奖励人民币600元、300元。举报人原则上应实名举报,并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进行不正当竞争及恶意中伤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