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城再收“点位费”小心遭取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4:1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王云龙) 昨日下午,针对个别娱乐场所夜间向出租车驾驶员收取所谓“点位费”、“管理费”、“保安费”、“治安费”等事件,成都市公安局集中警力进行了严厉打击。 据悉,警方要求娱乐场所业经营者不得授意保安向出租车驾驶员收取费用,不得要求保安为娱乐场所拦车揽客等;交警部门对娱乐场所门前车辆乱停乱放及出租车候客、侵占道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