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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城再收“点位费”小心遭取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4:1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云龙) 昨日下午,针对个别娱乐场所夜间向出租车驾驶员收取所谓“点位费”、“管理费”、“保安费”、“治安费”等事件,成都市公安局集中警力进行了严厉打击。

  据悉,警方要求娱乐场所业经营者不得授意保安向出租车驾驶员收取费用,不得要求保安为娱乐场所拦车揽客等;交警部门对娱乐场所门前车辆乱停乱放及出租车候客、侵占道
路等问题加强了整治,并公开向娱乐场所和出租车驾驶员宣传晚上10时以后出租车可在非机动车道靠内侧单排停放、依次候客等有关规定,严禁娱乐场所向出租车收取停车费等;警方和工商、物价部门加大联合打击收保护费、点位费、保安费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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