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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业不存在暴利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5:1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据本报昨日报道,郑州殡葬业近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12月9日,郑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在郑州市政府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上,就社会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殡葬行业是否存在暴利现象?副局长张继宏回答说:“我们根本不是暴利,我们的利润在35%左右。”

  编者:殡葬业的暴利现象一直为社会所诟病,但听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所说,似乎也有
道理,大家怎么看?

  张诗河(法律工作者):殡葬业已连续两年进入中国十大暴利行业排行榜,且排名靠前,说殡葬业不是暴利行业,谁信?

  马爱民(职员):我们一向提倡丧事简办,可殡仪馆的费用使我们简办不起来,就拿骨灰袋来说,一尺见方的红布袋定价10元,这难道不算暴利?还有,同样的骨灰盒,殡仪馆和外面的相差几百元,而且买外面的骨灰盒不准存放,迫使你只得买殡仪馆的高价骨灰盒,这还不是暴利?

  张晨(学生):我们老家那里流行一句俗语,说现在老百姓有“三不起”:“上不起学,生不起病,死不起人。”这话虽然偏激,但也是现实。

  郑晓伟(乡镇干部):说殡葬业没有暴利,连鬼也不会相信。当然了,凡是国家有规定的,比如停放费呀、火化费呀,都是按照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的。可其他环节呢,反正活人出于对死者的尊重,也不会讨价还价。就是有不“尊重”的,他也得找着分店哦,这可是“独门生意”呀!

  王旭东(编辑):张副局长的幽默话“不信,你们去看看”算是讲到点子上了。可哪些人该去看看呢?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去看看,以防止出现“老人尚健在,火化通知书送到家”的怪事再发生;物价、审计部门要去看看,收费是否合理?新闻媒体要去看看,暴不暴利也就一清二楚了。

  成彪(编辑):是呀,殡葬业暴不暴利,不该是民政局说了算吧?我觉得让审计部门、物价部门用审查报告向公众说话,才具有说服力、公信力。

  过路一刀(网友):暴利又咋着?人能不死吗?去年我叔父去世,焦作的殡仪馆竟收了80元钱的拾骨费!其实作为家属,无不想亲手捡拾亲人的遗骨,可当我们提出不用工作人员拾骨是否就不必交这80元钱时,得到的回答却是“不中”!当时正在伤心,哪儿顾得上跟他们理论呀!唉!

  编者:唉,我也“唉”一声!可我们这样唉声叹气总不是办法,该怎么解决呢?

  成信(记者):民政方面说,殡葬行业分为火化和殡仪服务,对殡仪馆处理遗体有严格的法定程序,民营经济经营殡仪馆没有法律依据。好吧,民营资本不能遗体火化,可遗体的保管能否让民营经济介入呢?民政方面说也不能,原因就是火化与遗体存放是分不开的,火化过程没有遗体的保存是无法进行的,若遗体遗失,转移到其他地方,将无法控制。此论无论如何也经不起推敲。

  其实,遗体的存放是一个非常暴利的行业,利润率绝不是30%~45%。如果遗体在医院存放,你殡仪馆是拿不走这些钱的。现在,郑州市已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医疗行业办医院,这么看,医院的太平间不就是民营的吗?口口声声信不过民营,难道民营经济都是制假造假,国有单位就不会造假制假?有一个例子很能说明问题。机动车的检验原来都是公安机关一家垄断经营,导致很多车辆不检验,盖个检验戳就了事。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尚且存在舞弊现象,难道民政部门就不会舞弊?

  惠万里(大学生):现在不是流行价格听证吗?殡葬业的价格是否暴利,不妨举行价格听证会,看人们是不是能够接受民政部门的定价。

  戚谦(市民):殡葬服务市场主体的特殊性经“丧事面子大比拼”的传统习俗推波助澜,愈演愈烈。被政府统管的殡仪馆收费由物价部门审批,而民营资本无从介入经营,即无法撼动其“霸主”地位,倘若说其暴利与否尚有严格标准的话,而由市场调控的项目也会因机制的不健全和“殡葬服务信息的不透明”等综合因素,使殡葬服务价格处于“畸高”状态。加强殡葬服务行业有效的管理与指导,改变其市场准入机制,对规范整个行业和维护消费者权益都大有裨益。

  王泓毓(市民):我来给大家算一笔账。我国死亡人口每年大约有820万人,按照低标准丧葬费用计算,假如平均每人2000元丧葬费,那么,可以估算出殡葬行业每年的“市场”是164亿元。如果再算上骨灰存放、购买墓地等费用,殡葬行业的销售总额将超过2000亿元。如此大的“市场”,我个人认为国家应该立法来监督。

  编者: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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