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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宣判一起贩枪团伙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6:49 北京青年报

  新华社武汉12月10日电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湖北一起贩枪案的团伙案犯作出判决,主犯廖国强被判无期徒刑,其他11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年零2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法院判决,去年9月29日下午,青海西宁人乔利明将在西宁收购的枪支带至武汉,在汉口某宾馆客房同武汉无业人员廖国强进行交易时,被警方抓获。警方当场搜缴仿“六四”
式军用手枪4支、子弹57发。乔利明交代他已向武汉贩卖近10支仿军用手枪,武汉警方当即展开全城大寻枪,很快挖出一个“炒枪团”。廖以每支8000元卖给付学志、李国栋等人,付学志等人再次转卖。枪到吴克斌等人手上时,每支卖到了1万元,吴克斌再继续加价转卖。去年10月13日晚上,警方在洪山区关山街一间房子后的乱砖堆下,搜获一支仿“六四”式军用手枪,至此,全案侦查终结。

  法院最终查实,2003年4月至9月间,廖国强先后从乔利明及他人手中购得“六四”式手枪14支、子弹114发,乔利明贩枪9支、子弹114发。涉案12人分别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作者: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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