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委常委会向全委会作述廉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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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7:1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陈曦 王润涓 沈文虹)“民意测验表明,今年我市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率达60%,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在昨天召开的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上,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王浩良受市委常委会委托,向全委会报告2004年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的有关情况,并提请全委会审议。 王浩良说,一年来,市委常委会抓住市委领导班子、市级领导机关和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三个
据介绍,今年,市委常委会制定了《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廉政公约》,郑重承诺在不送钱收钱、抵制“跑官要官”、严格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四个方面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目前常委成员中,尚未发现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尚未发现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问题;尚未发现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的问题;尚未发现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的问题;尚未发现配偶子女违反规定在本人任职地区个人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情况。与此同时,常委会还加大了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力度,对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重点教育,向群众有反映的市管领导干部发出提醒函,要求对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还对新任职的55名市管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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