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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8:03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今年45岁的瑙鲁共和国公民沈诚曾有“亿万富豪”之称。然而,这位被称作“能人”的沈诚却是一个金融巨骗。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9日一审判决,被告沈诚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包括为沈诚诈骗提供便利的3名农业银行员工等9名被告均被判处刑罚。

  据法院判决,沈诚出生在安徽淮南,捕前系北京格林兰康乐有限公司董事长、淮南奥
尼斯达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因涉嫌犯票据诈骗罪于2002年6月28日被逮捕。被称作“亿万富豪”的沈诚派下属坐镇银行办公室假冒银行主管,于1996年11月至1997年6月,成功地骗取了14家单位1.38亿元资金。案发至今,各被骗单位尚有1亿余元未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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