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股票试询制元旦实施 我年内不再发行新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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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8:11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广受证券界人士所关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简称首发股票试询制)具体实施办法于昨日正式出台。中国证监会昨日宣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将于200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简称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证监会10日公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及配套文
规定指出,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向不少于20家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并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及相应的市盈率区间。公开发行股数在4亿股(含4亿股)以上的,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应不少于50家。 按照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向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配售数量应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20%;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上(含4亿股)的,配售数量应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50%。经证监会同意,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中国证监会昨日宣称,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的施行是对发行定价制度的重大改革,发行人、保荐机构和询价对象等均需根据新的制度要求进行业务培训和其他相关准备工作,因此今年内不再安排首发公司发行股票。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