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 询价制明年1月1日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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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8:25 解放日报 | ||||||||
综合新华社消息广受证券界人士所关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具体实施办法10日正式出台。中国证监会同日宣称,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今年内不再安排首发公司发行股票。 证监会10日公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及配套文件《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
规定指出,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向不少于20家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并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及相应的市盈率区间。公开发行股数在4亿股(含4亿股)以上的,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应不少于50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