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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要重新审核民办职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8:31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何达志) 民办职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采光不达标拿不到许可证……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转发有关文件,对广州市的民办学校提出详细要求。据悉,从本月开始至明年3月30日,广州将对已批准设立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重新审核评估,通不过评审的民办职校必须整改,甚至被取消资格。

  据了解,此次审核为期4个月,评估标准按照劳动保障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
》执行,对于审核评估合格的机构,将核发《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可到市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而审核评估不合格的机构必须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收回《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另外,从2005年4月1日起全市统一使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实行亮证经营。

  (子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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