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法》年内出台无望商务部草案被国务院退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10:24 生活报 | ||||||||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虽然中国在入世法律文件中承诺3年内开放直销,但是记者了解到,在12月11日限期到来之际,由商务部牵头制定的有关直销的法规已经肯定不会出台。 记者10日得到的消息显示,商务部的《直销管理条例》已经报送国务院法制办,但是被法制办退了回来。
知情人士分析,国务院法制办退回商务部的条例草案,可能有两方面原因:其一,因为内容问题被退回;其二,因为程序问题被退回。更大的可能性在程序上。 在程序问题上,知情人士分析,按照规范的对口衔接规则,《直销管理条例》应该由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但是,此次条例制定一直由商务部市场司主导,所以市场司直接就将条例报到了国务院法制办,法制办将其退回。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包括商务部在内的中央各部、委、办、局,如果要想制定法律法规,必须在前一年事先向国务院法制办报计划。据悉,商务部并没有就直销条例的立法问题在2003年向国务院法制办报计划,所以法制办将其退了回来。(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