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会召开本报讯(记者李征实习生王瑞洁)昨日,我市召开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会,会议要求,在编制2005年财政预算时,要对清偿拖欠工程款资金作出统一安排,必须在2005年年底前完成政府投资工程的清欠工作。据了解,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已解决拖欠各类工程款14.2266亿元,占拖欠总额的79%,完成本年度清欠任务量的198%。累计偿还农民工工资8513.6万元,占拖欠总额的82%。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是国务院和省下达的一项死任务
、硬指标,也是政府对社会、对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为确保按期完成清欠目标,会议要求,必须在2005年春节前完成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必须在2005年年底前完成政府投资工程的清欠工作,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完成房地产开发等其他社会投资项目的清欠工作。 据了解,目前我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对较慢,目前仅完成82%的清欠任务,落后全省清欠进度10个百分点。一些地方和单位认识还不够到位。少数单位和部门出现了畏难、厌战情绪,直接影响了全市清欠总体进度。项目各实施环节尚未实现有效的闭合管理,缺乏对建设资金有效监管的手段,拖欠认定难、工程结算难、法院执行难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对此,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把清欠工作做好。会议提出,现在距春节只有不到60天时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已进入倒计时。清欠工作要建立必要的考核制度,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批评,严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公安、司法部门要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包工头”,依法严肃处理。建设部门要对隐瞒事实,不主动提供拖欠情况的企业进行通报,停止其参加招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降低或吊销资质证书,甚至清出建筑市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副市长蒋洪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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