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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语言文字工作,够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12:57 今晚报

  评估组高度评价本市语言文字工作:“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提前六年达到新世纪初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要求,语言文字工作部分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本报讯(记者刘延军黄助)教育部、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于12月8日至10日对本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考查评估。昨日召开了对本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反馈意见会。评估
组高度评价本市语言文字工作,认定:天津“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已提前六年达到了新世纪初叶(到2010年)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要求。本市街、巷名称标牌规范程度等还达到了全国先进水平。评估期间,市委副书记、市长戴相龙亲切会见了评估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原国防大学校长邢世忠一行。

  戴相龙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张立昌,代表市委、市政府对评估组来津表示欢迎。他说,中华历史源远流长,语言文字博大精深。作为重要的交流传播载体,我国语言文字集中反映了国家和民族文化,规范使用语言文字不但有利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希望以评估组来津检查为契机,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改正工作中的不足,在全社会营造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

  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朱新均参加评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海潮,副市长张俊芳分别参加会见或出席昨天的评估反馈意见会。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布的《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其实施细则,考查评估期间,评估组实地考查了党政机关、学校、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等领域的20个单位和场所的用语用字情况,完成了对规定项目和内容的测查,听取了包括市语委的汇报在内的情况介绍36次,举行座谈交流活动24次,抽样查阅档案资料约200卷(册),对约180人进行了问卷调查或规范知识、能力测查。在此基础上,评估组连夜对测查情况进行了汇总、研究,形成了对每个领域及全市整体语言文字工作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的评价意见。通过考查评估,评估组认定:天津市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要求,基本能够适应天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营造了与现代化大都市整体形象基本适合、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语言文字环境,取得了显著成绩,创造了宝贵经验,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进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提高市民整体语文素质打下了良好基础。

  评估组专家们深切地感受到,天津市语言文字工作近年来明显加大了力度,措施实,见效快,形势喜人,特色鲜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其表现在于:各级领导十分重视并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将语言文字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机构、队伍、法规、制度等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语言文字工作配合城市整体发展和相关部门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出服务社会的功能;措施到位,积极创新,一些方面的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广大干部群众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明显增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程度大幅度提高。

  同时,评估组也对本市语言文字工作今后的发展提出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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