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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广东状元477分 香港4人合格澳门无人过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13:23 新华网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广东“状元”出自深圳法院系统,成绩为477分。而在深圳、珠海两地参加考试的443名港澳考生中,只有4位香港公民通过了考试。

  据了解,我省共有14437人参加了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为13.07%。在合格人员中,年龄最大的为今年55岁的茂名市民李某,最小的为今年19岁的广州市民毛某。全省法
院系统报名2154人,通过322人,报名通过率为14.95%;检察院系统报名1537人,共通过263人,报名通过率为17.11%。

  今年首次获准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共有443人参加考试,其中香港395人,澳门48人。香港共有4人合格,占香港实际参加考试人数1.01%。澳门无人合格。

  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360分。属于《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和《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所规定地方的应试人员,合格分数线放宽为335分。其中我省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区为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和连南瑶族自治县。

  据介绍,省内考生可通过广东司法考试网站(www.gdsk.gov.cn)及声讯电话16880883查询本人成绩。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自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截至12月20日),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的考区、考点和考场,并附本人准考证复印件)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分数核查,但分数核查仅限于试卷四(前三卷无成绩的除外)。

  另外,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可先登录广东司法考试网()进行网上资格申请,并应于明年1月4日前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手续。(贺信 曾庆春 甘雪明 刘洪群)(责任编辑:罗茜)(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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