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润)记者从北京市人事局了解到,从2005年至2010年,我市每年将从北京市人事局专家工作经费中安排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工作,市人事局可根据工程实施进度滚动使用。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分为A、B、C、D四类,用于资助工程人选个人;还有一个专项资助,用于资助本市单位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培养经费的个人资助对象为
在本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市级人选。据介绍,培训研修类(A类),用于资助工程人选到国(境)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进行与其所从事专业有关的中长期(三个月以上)培训、研修或开展合作研究,其中,对于在国(境)外开展上述活动的,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对于在国内开展上述活动的,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万元;创新研发类(B类),用于资助工程人选自主选题,开展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的项目(课题)研发工作,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5万元;学术交流类(C类),用于资助工程人选主办或参加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技术交流会、研讨会等,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3万元;出版专著类(D类),用于资助工程人选出版在其所从事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专项资助用于支持有关单位开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参加学术技术交流会、研讨会的资助申请,可在会前两个月提出申请;其他类别的资助申请,按通知要求的时间进行申报。
《资助办法》及有关表格可从“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网址:www.bjp.gov.cn)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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