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选登:听证会代表多少“民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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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16: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王纪旺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等部门就故宫、颐和园等北京市六处世遗景点门票价格问题举行了调价听证会。在这次听证会上,21名代表最终在调价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略有不同的只是在调价幅度上存在分歧。
然而,在新华网收到的网友帖子中,有95%为反对意见。为什么在听证会上达成调价的一致意见后,民间还会有这样大比例的反对之声?听证会上的民意究竟反映的是什么“民意”? 经过听证会这样的前置程序后,有关部门在事后应对来自社会各方的舆论和不满压力时会说:“我们也没办法,这些都是经过听证会民主表决之后的产物。” 听证会已经不自觉地成为有关部门逃避公众指责和压力的“出口”,反映出目前听证会制度中存在的“硬伤”和漏洞。现时的听证会制度,无论是在听证会代表的遴选,还是在对代表不同意见的处理上,都有着先天的不足。它无法较好选出能够充分传达各方意见的代表;无法使代表提出的意见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效力。 如此结果带给广大民众的只能是一种被“民意”戏弄之后的感觉,并对听证会产生不信任。人们期待,听证会不光能够给人一种表面上程序公正的感觉,还能达到程序公正和实质公正较为完美的统一。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