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公物抵工资属犯罪1000元是个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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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05:48 都市快报 | ||||||||
案由:盗窃罪 案源提供:建德检察院 案情实录:
上周五,因欠薪偷单位物品冲抵的黄某,被建德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 37岁的黄某有两子。一年前从湖南来建德,在一个交通工程项目部负责水泥搅拌机的驾驶和修理,每月工资1200多元,工作勤勤恳恳,单位一直很满意。今年11月,黄因家中有事辞工,向公司提出结清拖欠的2个月工资。 单位扣着这2个月的工资不给。单位项目负责人说,熟练又勤恳的工人难找,扣工资是想挽留他,想让他处理好事情后继续回来上班。 交涉多次仍拿不到工资,黄决定拿单位值钱的物品冲抵。11月18日,黄在工地养护室,取走一台小型精密仪器。黄携带仪器到金华火车站准备坐车回家,被车站派出所抓获。经评估,仪器价值39000元。律师说法: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姚建彪律师说,单位欠薪应该拿回,但不应用盗窃的方式。两者虽看似互有关联,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互相冲抵。 盗窃1千元以上就是犯罪,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盗窃1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则属“数额巨大”情节,要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黄因在讨薪过程中,采取盗窃单位仪器的过激方式,按规定,可能至少要判3年有期徒刑。 单位扣薪虽违法,但催讨工资仍要采用合法手段,冷静处理。遇到像黄某这样的事,员工应先保留相关证据,收集合同、工资单、工作卡等,再找劳动部门解决。实在不行,还可诉至法院解决。 因为单位欠薪采取过激手段的犯罪案件,近几年蛮多。除因纠纷发生的伤害外,此前,不少员工因为拿单位的应收款冲抵自己的工资,被判了职务侵占罪。最近,虽然拿应收款冲抵数额相当工资的行为,最高法院已不再视为犯罪,但如果应收款明显超出欠薪的,仍要按职务侵占罪处理。 姚律师提醒,员工犯罪,和单位的不当处理也有关。工资是员工家庭的生活依靠,扣压工资又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单位处理欠薪问题稍有不当,很有可能因小失大。 (记者吕明合通讯员齐英洪颜妹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