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香港购物上海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09:20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今天起,上海市民若是在香港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再也不用像以前一样千里迢迢去投诉了。北京市消协、上海市消保委、香港消委会、澳门消委会昨天正式签订四地消费维权合作协议,消费者在任何一地发生消费纠纷,都可以在四地消费者委员会(协会)投诉处理。

  根据协议,四地将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咨询、警示、培训、投诉方面展开全方位
合作。在消费投诉的处理机制上,消费者在京沪港澳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均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所地消费者委员会(协会)投诉。15日之内,受理投诉的消费者委员会(协会)负责将消费者提供的证明(购物凭证、合同、协议等)及投诉内容转移给纠纷发生地消费者委员会(协会),由后者调查处理,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消费者。如果消费地在北京和上海的,按照《消法》处理,在香港和澳门的,按照当地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市消保委胡正昌主任表示,岁末,不少上海市民都会选择赴港澳购物,为了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四地消保委及时签订了合作协议,这也是一个新尝试。

  记者刘骏(来源:劳动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故宫等景点门票拟涨价
第41届台湾电影金马奖
第54届世界小姐总决赛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地产大腕赶集住交会
一周缤纷家装美图循环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