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开庭审理毒酒案 11人饮毒酒身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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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09:46 法制日报 | ||||||||
广州毒酒案件开庭审理 本报讯(记者黄俊杰游春亮)备受社会关注的广州毒酒事件一案日前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报曾于5月18日《广州毒酒事件再次引发思考———食品安全谁来保障》进行报道),程才明、易新灵、易祖启等16人分别被公诉机关指控犯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以及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等罪名。
在今年5月11日广州民工邓仁贵急性酒精中毒导致死亡后,短短几天内,广州相继发现了11人在饮用散装白酒后死亡,其中有9人确定为甲醇中毒致死,50余人受伤,同时发现有勾兑了工业酒精的散装白酒流入市场。事件发生后,经公安部门调查,造成群众伤亡的原因是有不法商人用工业酒精勾兑成有毒散装白酒,并通过非法销售途径流入了广州钟落潭镇和太和镇等地市场所致。 据公诉机关指控,从2003年11月起,易祖启等人未经工商、卫生部门的许可、未办理任何生产手续,在广州市白云区、天河区私设四个地下酿酒作坊,酿制散装白酒进行销售。2003年底,易祖启等人商议购买医用酒精,然后用劣质大米煮熟发酵后勾兑成“白酒”。从2004年3月起,易祖启等人先后五次通过易新灵以每吨4000元左右的价格购买五桶“食用酒精”,全部用于生产勾兑散装白酒,而这些所谓的“食用酒精”全部是不法商人程才明用工业酒精冒充的,最终酿成了多人死亡的悲剧。 此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