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将实行专业技术职位任职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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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10:3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 人事部和公安部近日联合召开工作会议,决定在公安机关全面试行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队伍专业技术职位任职制度。 专业技术职位任职制度包括专业技术职位设置、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和人员使用等内容,是一种新型的、适应公安专业技术人员特点、不同于职称制度的专业技术公务员管理制度。此次试行工作主要包括专业考试、专业技术职位设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竞争上岗等五
人事部、公安部对公安专业技术职位的设置范围进行了限定,规定只有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行动技术和国内安全保卫等部门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专业技术岗位才能设置专业技术职位。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规定的职位设置范围、职数比例,结合实际,科学设置省、地、县三级公安机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位,并于明年5月底之前将职位设置方案上报人事部和公安部。 (本记)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