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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何罪之有(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10:5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女教师何罪之有(图)
文/图吴之如

  北京朝阳社区学院女教师孟娟在学院某次全体大会上公开发言,要求校领导公开收入。之后,她又向有关部门举报领导“有经济问题”。学院认为孟娟先是搅扰会场,又无理取闹,造谣中伤领导,遂对其通报批评,后又让其停职检查。

  女教师不过是在大会上向领导请求并经同意后发言,虽说发言内容缺少点歌功颂德、阿谀奉承的传统味儿,但又如何说得上是“搅扰会场”?也许,令领导光火的是女教师说完后,下面的教师竟然都一致鼓掌,未免有点“打民意牌”的味道,岂非大有“煽动造反”的嫌疑!

  在一些人的心目中,将一切公务尤其是他们个人的收入状况纳入暗箱操作,都是理所当然的,所有旨在打破这一状态的想法和言论,都是对“稳定”的极大威胁,必须毫不留情地扼杀于“萌芽状态”中。他们的理,说穿了不过是“腐败有理”,谁若要求廉政,岂不是断了他们腐败发财的“钱程”,当然“无理”。

  其实,人民大众要求领导办事透明一点,包括他们的收入也向群众公开,乃是合乎当前潮流大趋势的正当诉求,既非“刁民”的“恶意攻讦”,也非“群氓”的“无理取闹”。大权在握的人们,除了必须坚守国家机密外,他们在私家财产和品行道德方面所拥有的个人隐私权,绝对应该小于普通百姓,这或许也是当代社会政治文明的一项基本常识。

  要求学院领导公开收入的女教师该当何罪,本不应成为问题。答案其实非常简单:这位女教师即便无功,也绝非无理,又何罪之有!有与这位女教师类似遭遇的人偏偏在现实中远非个别,这确实是人民的不幸;同“学院领导”持相同或相似的思想和行为模式的“公仆”,在我们的土地上同样远非个别,则是国家的不幸。以为不让人讲话,便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想法,早被过去的历史事实证明是何等的荒谬无知,还将被未来的社会发展判定为虚妄的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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