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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言:普法从官员抓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11:1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200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确定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在此形势下,辽宁的5万名领导干部和新疆的20万公务员走进了考场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据中央电视台消息)。辽宁和新疆在法制宣传日让领导干部接受法律考试,很及时地为官员补上了普法课。

  近期,政府官员以身试法的事件频频发生,从“11·12”湖南省邵东县干部经济考察
团冲关伤人,到“12·3”湖南韶山纪委书记涉嫌驾车致人死亡肇事逃逸,政府官员法律意识淡薄、难以更新权大于法的陈旧观念已经到了不可小视的程度。

  每逢法制宣传日,都是司法部门走上街头,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单,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政府官员在电视里大谈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以增强老百姓的法制观念,做一个懂法用法的公民。但是,在对普通民众普法的同时,对政府官员进行普法教育也是刻不容缓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他的官有多大,保护伞有多硬,一旦触犯法律都应受到制裁,因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辽宁、新疆等地对官员进行法律考试之所以值得褒奖,是因其彰显了官员普法先行的积极意义,增强他们依法行政的意识,将自己日常行为纳入法制轨道,自觉成为推进依法治国的先行者。

  当然,仅在法制宣传日进行“一次性普法”是远远不能达到普法目的,必须将普法工作纳入到官员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去,建立普法考核机制,才能使官员们真正地知法守法,这也是建立法治政府,营造法治社会,让政府官员成为知法、守法、用法的公仆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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