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赔偿32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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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11:3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 本报成都上午电 令人关注的宜宾市珙县“良家妇女卖淫案”中的行政赔偿案,昨日由珙县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由珙县公安局支付死者家属廖泽文等6人赔偿金共计32万多元。 家住云南威信的28岁女青年陶先碧于2001年4月到珙县珙泉镇金山庄歌舞厅当服务人员,同月27日晚,被珙县公安局珙泉镇派出所副所长邓增伟等人以涉嫌卖淫带至该所内关押,在询问中被该所警察和联防队员殴打,于同月29日死亡。今年5月,珙县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邓增伟有期徒刑1年,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赵正林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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