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追讨欠薪可减免律师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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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11:3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司法部、建设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对于经济确有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律师费。 该通知要求法律服务人员要积极参与建设领域纠纷当事人之间的非诉讼协商、调解活
与此同时,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农民工接待室,指定专人负责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接待工作;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接待群体性案件的农民工和因工致残的农民工。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查,要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要尽快办理有关手续并指派法律服务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