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我国重点行业进一步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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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12:0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2005年以后,我国主要产业的过渡期将到期,市场开放水平将达到承诺终点。按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2005年我国关税总水平将降至10.1%,所有非关税措施都将取消。 汽车:2005年1月1日起取消汽车的配额、许可证管理,汽车关税降到30%,汽车零部件关税降到13%。2006年7月1日,汽车关税将降到25%,零部件平均关税降到10%。
银行:2006年,我国将取消对外资银行所有权、经营和设立形式,包括对分支机构和许可证发放进行的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客户提供人民币业务,即给予外国银行国民待遇。 保险:2005年后,我国将取消对保险业务的地域限制,允许外国保险公司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服务,取消再保险的强制分保规定,降低对外资经纪公司的总资产要求,允许设立独资的保险经纪公司。 电信:2007年,我国将取消基础电信的地域限制,外资股份将允许达到49%。 2005年后,建筑、旅游、运输等行业也将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另据新华社电从12月11日开始,我国将有限度地对外开放基础电信业务。外资可以在上海、广州和北京设持股30%的合资企业,并在这些城市内及其之间提供服务。深圳、杭州等14个城市明年年内开放上述业务。 12月11日起,对外商在华从事商业零售、分销业务不再有地域限制。对钢材等五类物资的指定经营从11日起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