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查处4744件贪污腐败案 捉住1921个企业蛀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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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15:27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华商晨报报道 一年来,我省有1921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层干部因贪污腐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今年年初至今,全省已有2797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小企业转制为非国有及非国有控股企业,占地方国有中小企业总数的78%。在这些企业的转制过程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对改制企业清产核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督促有关部门全面清查企业各类资产、负债,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要求企业产权转让必须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信息,竞价转让;企业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企业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评估、底价确定等事项,严禁自卖自买;明确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的工资、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等都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证。 在进行监督的同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还坚决查处了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的腐败案件。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违纪违法案件4744件,其中涉及企业领导干部1683件;有467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企业中层干部1921人,挽回经济损失5.5亿元。(房延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