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人员换发新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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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21:0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记者10日从省民政部门获悉,我省将从明年开始为伤残人员换发新式证件。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从2005年7月1日起,旧证停止使用。 我国伤残人员证分为《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和《伤残民兵民工证》四种。新式证件封皮采用护照皮,其中《残疾军人证》的封皮为红色,其他三种为蓝色,封面烫金印有国徽。证件采用专用水印纸、紫外光激发荧光标识
作者:梁瑞平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