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黑龙江宣判首例网络侮辱案 网络公司被判赔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21:43 新华网

  近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黑龙江省首例网络侮辱他人案,判定一家网络公司向原告魏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今年1月,魏某上网某网站时无辜遭到大肆辱骂后,打电话给网站经营者大庆市某网络公司,要求该网站提供骂人者的IP地址,并删除骂人信息,但该网站没有接受魏某的请求。魏某遂将这家网络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该网络公司经营的网站任凭对魏某造成
人格侮辱的信息存在了近一天的时间,侵犯了魏某的人格尊严,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记者蒋升阳)(责任编辑:张立红)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故宫等景点门票拟涨价
第41届台湾电影金马奖
第54届世界小姐总决赛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地产大腕赶集住交会
一周缤纷家装美图循环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