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高校开设知识产权方面内容课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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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01:46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郭少峰)日前,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表示,要把知识产权工作,特别是发明专利的数量、质量和实施情况,作为评价高等学校科技工作的重要指标,纳入高等学校的评价、考核体系。 教育部要求,高校要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形成人员、场所、经费三落实
教育部还表示,要在高校普及知识产权知识,高校要在《法律基础》等相关课程中增加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并积极创造条件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单独开设知识产权课程,以提高广大师生的知识产权素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