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洲电扇漏电电死人 厂家被判赔1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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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06:2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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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306:26:05)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张皓通讯员陆昕)电扇竟然带电!武汉市新洲区养殖户李某开电扇给鸡降温时被电死。该区法院日前一审判决:电扇生产厂家赔偿受害方13万余元。 据李妻介绍,去年5月,丈夫购买了6台“金风”牌电扇,用于自家养鸡场换气降温。今年6月27日晚9时许,丈夫到鸡场开电扇时,被其中一台漏电的电扇击倒,当晚死亡。她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电扇生产厂家赔偿各项费用共计26万余元。 据了解,这台电扇的生产商是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锐凌电器厂”。今年8月,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为,该电扇的电机存在质量缺陷,电扇基本绝缘失效。另外,这台电扇还存在“电机引出线没有有效的软线固定装置”等两处与事故相关的缺陷。 新洲区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