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粮食监管新办法 严打违规售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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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08:39 新华网 | ||||||||
江西省将实施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制订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这意味着从今以后,非法倒卖粮食的不法商贩最低将被处以所倒卖价值20%以下的罚款。有关负责人指出,我省工商部门将依照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王宣海)(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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