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周转资金标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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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09:19 浙江在线 | ||||||||
如果发生大包工头或者项目经理逃逸的事件,市、县等各级相关部门将启用应急周转资金让外来务工者吃上饭。应急周转资金具体数额,一般市一级要求在50万元以上,县一级在30万元以上。这是记者日前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的。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到三季度,因为大包工头、项目经理逃逸引起的大规模群体事件达到900余起,比往年有所增加。外来务工者在大包工头或者项目经理逃逸后,直接面临的就
应急周转资金根据各地情况决定数额的多少,一般市一级要求在50万元以上,县一级要在30万元以上,这笔钱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落实,专门用于因用人单位负责人逃逸等原因造成工资被拖欠的外来务工者的生活保障,落实了资金的地方还要及时建立应急周转资金的使用办法,确保专款专用,并让外来务工者能够及时领到。 与应急周转资金一同配套建立的还有举报投诉制度和快速处理机制。为了便于外来务工者投诉,到春节之前,各地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的电话“12333”将实行每天12小时的专人值班制度。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本报记者黄淼君通讯员王根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