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广州:购物购出的烦心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10:05 CCTV《第一时间》

  很多商场超市都设有免费寄存处,为顾客购物的时候免费地保管物品。但如果商场保管的物品丢失了,又该让谁来负 责呢?前两天,广州的刘小姐就碰到这样的麻烦。

  刘小姐说,那天中午她来到这家超市购物,由于超市规定不能带包入内,于是她将提包放在商场免费寄存处保管。塞 入一枚硬币,拔出钥匙,刘小姐带上一张信用卡就进去购物了。一个小时以后,刘小姐到寄存处取包时,却意外的发现,钱包 里的几百元现金和几张
银行卡不翼而飞。她要求超市进行赔偿,但超市却拒绝了这一要求。他们的理由是,已经张贴告示,告 知顾客保管箱仅供寄放用途,不负任何保管责任。现金、手机等物品不予寄存。

  刘小姐丈夫:我承认放现金是我的失误。但是为什么能够有人进入我的柜子。你上面写了不负任何保管责任,你又不 让我带包进去买东西,那我怎么办,我的包放哪里。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法律界人士。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所所长李东方:这个超市登出的告示,从法律上讲,应该说是一种格式合同,或者叫店堂告 示。这个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24条的规定,就是经营者以格式合同、店堂告示这种方式来免除或者减轻自己的责任的 呢,这种条款应当是无效的。像这个女士和超市之间呢,在合同法上应该说他们是保管合同的关系。

  广州超市编后

  法律专家说,超市应该向刘女士赔礼道歉,并做适当赔偿。但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寄存人寄存货币,应当向保管人 声明,而且还要让保管人验收或封存。寄存人没有声明,保管人承担的责任只是按照一般物品100到500元的标准赔偿。 所以说,超市不赔偿是没有道理,但是按照失主所报的金额来赔偿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黄包车”重现广州街头

  相对于上海用先进的科技手段解决老问题,现在广州却用历史的做法让人们找回二、三十年代的感觉。很多朋友都读 过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祥子曾经赖以糊口的黄包车现在转到外国朋友的手中了。前天,在广州下九路步行街举行的黄包 车启动仪式上,三辆装饰一新的古老黄包车由外国游客装扮的“洋车夫”,拉着好奇的市民欢快地奔走在广州街头。

  在黄包车启动仪式上,喜庆洋洋的市民耐心地在黄包车前排起了长龙,等待免费试乘。虽然黄包车走的线路是从德星 路到文昌路近100米很短的路程,但由于感觉新鲜,不论年轻人、年老人、本地市民还是外地游客都想试坐一下洋车夫拉的 黄包车。在二、三十年代,广州大规模开马路时,黄包车从日本传入广州,高峰时的数量达到了5600多辆,从业人员达到 5000多人。抗战胜利后,广州人力脚踏三轮车行业开始崛起,黄包车行业逐渐没落,到解放前夕,广州还有黄包车900 辆,但1956年以后,广州市的最后四辆黄包车也随之退出了历史舞台。如今,作为西关传统文化代表之一的黄包车,又重 新回到整饰一新全天候开放的步行街上。这次参加发车仪式的只有三辆黄包车,今后将增加到20辆,乘坐的线路将可贯穿整 条步行街。

  黄包车编后

  现在人们生活节奏都快得停不下来,坐坐这种黄包车,换个节奏,或许心情会不一样。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