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诬陷女子卖淫将其打死法院判赔3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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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10:23 生活报 | ||||||||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令人关注的四川宜宾市珙县“良家妇女卖淫案”中的行政赔偿案,11日由四川珙县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由珙县公安局支付死者家属廖泽文等6人赔偿金共计32万多元。 据了解,28岁女青年陶先碧于2001年4月到珙县珙泉镇金山庄歌舞厅当服务人员,同月27日,被珙县公安局珙泉镇派出所副所长邓增伟等人以涉嫌卖淫带至该所内关押,在询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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