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一元发票官司胜诉的意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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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10:57 新桂网 | ||||||||
法学硕士郝劲松成了发票告状“专业户”,因索要发票未果,先后将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北京、太原、石家庄铁路分局告上法庭。12月10日,北京市西城法院对郝劲松状告地铁运营公司不开发票案进行了宣判,判决地铁公司给郝劲松出具两张五角共1元发票(据《京华时报》12月11日报道)。 如果仅仅从判决的数字来看,郝劲松的胜诉意义无疑是微不足道的,无论是法院判决
郝劲松的胜诉告诉我们这样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道理,凡事就怕较真。如果我们的周围能涌现出越来越多的类似于郝劲松这般愿意就一些“小事”“细节”较真的公民,我们现行的制度中存有的漏洞与罅隙也许将会越来越少,而法治的机器将会运行得越来越顺畅。 作者:王毅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