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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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15:12 新华网 | ||||||||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2月13日电 青海省将对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暂行办法。以保证全省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 为从根本上解决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就学问题,省政府出台的“两免一补”包括:减免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教课书费、杂费;对农牧
上述学生除免除其教课书费和杂费外,规定享受补助额为:青南牧区的按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其它牧区寄宿制学校按照贫困生每生每年300元、非贫困生每生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时间每年度按10个月计算;非寄宿制贫困学生按照初中生每生每年30元、小学生每生每年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