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公务员退休可拿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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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1:07 新京报 | ||||||||
浙江两区市试行廉政保证金制,公务员违纪违法将扣减保证金 本报讯 据《现代金报》报道备受社会各界瞩目的公务员“廉政保证金”制度,将在浙江杭州市下城区和宁波市慈溪市率先进行试点,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下城区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朱钟毅介绍:廉政保证金制度主要以公务员个人负担为主,单位则按照一定系数贴补,个人负担部分以及单位贴补的系数按照工龄、行政职级等因素确定,并不固定。 按照正常的公务员升迁,一个公务员从踏入机关到从处长职级上退休,初步测算,可一次性拿到近30万元。 “官员清正廉洁,廉政保证金将全额奉还。但是如果官员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将扣减廉政保证金。”朱钟毅介绍说,处分不同,扣减程度也不同。被警告的公务员将给予扣除被处分时止以前累积保证金总额的20%,严重警告的扣除40%,撤职的扣除60%,开除的扣除100%.据了解,宁波慈溪市也正在探索类似的做法,称为“廉政公积金”,全部由财政支出,公务员个人不负担费用。 浙江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类似此种通过经济手段遏制官员腐败的探索,是有益的尝试。据悉,此前,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浙江在全国省一级率先出台了《浙江省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意见(试行)》,提出建立思想教育、权力制约、监督管理、法纪约束、廉政激励和测评预警等六大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