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控制央企负责人薪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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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1:07 新京报 | ||||||||
防止与职工差距过大,央企负责人收入与职工平均收入差距2003年达13.5倍 本报综合报道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昨天指出,要处理好收入分配中的各种关系,合理把握央企负责人的薪酬与职工工资的比例关系,防止差距过大。
在昨天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李荣融强调,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要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主动接受职工的监督。要合理把握企业负责人实际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贫富过于悬殊,极易造成社会不稳定,甚至引发社会动荡。 据了解,中央企业负责人收入与职工平均收入差距呈现拉大趋势,有信息显示,他们之间的差距从2002年的12.7倍增加到2003年的13.5倍。 李荣融认为,在考虑中央企业的收入分配时,要兼顾同一地区、同一行业的实际情况。要关心困难职工的生活,把困难职工放在心上,做好扶贫济困,把工作做实做细。 国资委指出,能否处理好收入分配问题,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影响,要求中央企业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统筹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收入分配中的各种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