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认定消费储值行为属于商业欺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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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1:07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昨天,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表示,明年将对食品安全、知识产权、商业欺诈进行重点专项整治,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严禁任何人包括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王众孚介绍,工商执法部门将进行“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广告
同时,将针对包装食品、水产品、畜产品等集中开展三次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参与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以及在校学生、少数民族等特殊群体参与的非法传销案件的查处力度,查处以“消费储值”等名义用高额回报为诱饵的商业欺诈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