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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无证照经营户租用学校校舍场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2:22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阎云飞报道市教委《关于做好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文件日前下发各区县教育局执行,文件规定学校不得将场地租借给无证无照经营户。

  市教委昨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全文公开文件内容,文件第四条明确规定:加强对出租校舍、场地的管理。各有关学校要在近期对学校校舍、场地出租情况进行清理,禁止将学校场地出租给无证无照经营户。据了解,无证无照经营户入驻校园既容易造成管理困难,也容
易为校门口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学校对外出租场地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杨浦区青保办卞主任对记者说,现在不仅是无证无照的单位难以“傍”进校园,即使对证照齐全的单位来租借学校场地也会严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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