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参考价少写10万 市拍卖中心宣布拍卖无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3:48 重庆晨报 | ||||||||
已赔偿买受人2万元 本报讯(记者李晟)在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拍得一套临街门面,准备付全款时,才被告知,因标的物参考价少写10万,此次拍卖无效。昨日,拿到拍卖公司赔偿的2万元后,周成荣无奈放弃了自己拍得的那套门面。
周成荣说,12月1日,她在市内某报上看到市拍卖中心打出的拍卖公告,公告第二条第8项,是北碚区碚峡路47号平街层门面,参考价为23.8万元。她于4日来到拍卖中心,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看了这套门面。7日上午,她在拍卖中心交纳了2万元的拍卖会保证金,准备参加8日举行的拍卖会。 据周成荣介绍,8日上午,在拍卖会上,这套临街门面排在第12号,不论是在拍卖目录上,还是由拍卖师介绍时,价格均为23.8万元。“当时除了我以外,没有其他人举牌,我就以23.8万元顺利拍下了这套门面。” 谁知,8日下午,周成荣就接到了拍卖中心打来的电话,告诉她拍卖价格弄错了,这套门面的参考价应为33.8万元,因此,该门面不能卖给她。“我为这事跑了好几天了,他们说价格弄错了,不能以这个价钱把房子给我,只能退还我保证金并赔偿2万元。” 昨日下午,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煊称,该套门面的参考价本应是33.8万元,报社排版时不小心将价格打错了,但公司并没有校出这个错误,广告登出23.8万元的价格,以后所有的拍卖目录及拍卖价格仍然按此价确定。这件事确实是公司的错误,他们愿意赔偿2万元给周成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