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04 法治中国:用权利制约权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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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5:10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私产入宪、人权入宪、行政许可法实施……回首2004年中国法治事件,一条清晰的主线是:用权利制约权力。 第四次修宪
中国法制史上杰出之作 2004年3月14日下午,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们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审议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内容写入共和国宪法。 宪法修正案提出,“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作为现代国家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也是公民权利的重要方面,被庄重地写进国家根本大法。全面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路是漫长的,但是方向已经不容动摇。 行政许可法实施 有限政府呼之欲出 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这部全文约1.1万字的法律以“规范行政机关的审批行为”为主要目的。它的制定和实施使中国成为首个为“行政许可行为”单独立法的国家。 “行政许可法将帮助中国打造一个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限政府。”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林来梵认为,“这部法律最大的意义就是界定了政府的行政权限,规定什么事情政府可以做,什么事情政府不可以做,所以这部法律的制定过程也是政府自我削权的过程。” 违宪审查 宪法不是空中楼阁 2004年12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在作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表示:“任何公民都可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进行违宪审查的要求。”这句话经过网络无休止的拷贝复制被广泛传播。 2004年5月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设“法规审查备案室”,首次提出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进行审查的目标,这是我国第一个受理违宪审查的专业机构。学者的呼吁和立法机关的作为在2004年呈现出良好的互动。 法学专家林来梵教授认为,法治最核心的要点是宪法之治,宪法不能变成徒有虚名的空中楼阁,宪法应真正成为人民权利的捍卫者。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