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色情管理员被判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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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5:25 深圳商报 | ||||||||
【本报广州电】(深圳商报记者李纪泽通讯员穗法宣)昨天,广州市越秀、荔湾等区法院分别召开宣判会,对一批利用淫秽色情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罪犯判刑。 被告人唐洪平在广州市荔湾区情谊计算机网络服务部任网络管理员期间,利用工作之便,在其网站设置一个“成人专区”栏目,至案发时止,该网站的成人专区先后上传了106个页面共709张淫秽图片和184篇淫秽小说,点击浏览次数共17303人次。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李纪泽通讯员穗法宣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