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金管理局原纪检组长因贪污受贿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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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5:3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三门峡讯 昨日下午,渑池县人民法院以贪污、受贿罪判处河南省黄金管理局原纪检组长水国芳(副厅级)有期徒刑12年,同时追缴其价值27.42万元的非法所得。 水国芳今年50岁,陕县人,被捕前系河南省黄金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厅级)。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12月至2000年8月间,水国芳利用其先后担任河南省黄金技校常务副校长、校长的职务便利,趁该校在灵宝市文峪金矿、洛宁县虎沟金矿及上官金矿建立实习
宣判后,水国芳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记者 甲蕤 通讯员 白旭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