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官实行“导师制”(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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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6:09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日前透露,本市检察院开始实行“导师制”,以老带新,以加大对年轻人才的培养力度。 为加快对人才的培养,市检察机关决定采取以老带新的办法,充分发挥资深检察官的传、帮、带作用。他们组织全系统资深检察官根据自己的办公、办案经验,编写出版了《首都检察论坛》、《首都检察方略》等三套办公、办案工具书,向年轻检察官传授经验,促使他们由“学历高”向“能力强”快速转化。与此同时,他们还在全系统推出“导师制”,凡新进入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不论学历高低,都要“拜”资深检察官为“师”,虚心请教办公、办案经验;而资深检察官也必须言传身教,当好师表,带好“徒弟”,传授好经验。(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郭丽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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