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窟英雄”获烈士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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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7:16 齐鲁晚报 | ||||||||
本报12月13日热线消息(记者高红日通讯员白科鑫)为救一落水少年,临邑县杨明庆兄弟俩跳进冰冷刺骨的河水中舍命救人,结果杨明庆与少年一起沉入了水底(本报2003年12月18日A5版报道)。近日,“冰窟英雄”家属领到了《革命烈士证》,并一次性获得14240元的抚恤金。 事情发生在去年12月17日清晨,临盘镇大杨村西头的临禹河上,那感人的一幕至今还
英雄风范昭后人。杨明庆舍己救人不幸遇难的消息传出后,他的英雄壮举先后被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他的家人生活也受到当地政府的关注和社会广大群众的关心。事发当天,临盘镇政府即拿出4000元现金对其家属进行安抚,县武装部、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将英雄的事迹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逐级上报和落实抚恤政策,一些群众也纷纷以电话、书信、捐款捐物等形式表达了对英雄及其家属的缅怀和慰问。 转眼一年过去了,但社会并没有忘记这位“冰窟英雄”。近日,省政府正式认定杨明庆为革命烈士。12月10日上午,临邑县人武部、民政局、临盘镇党委领导人带着慰问品来到杨明庆家进行慰问,并向其父母颁发了《革命烈士证》、《烈属定期抚恤证》、《优抚对象现金优待证》,挂上了“光荣之家”牌匾,并发放一次性抚恤金14240元。烈士的父母感动得热泪盈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