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民工发薪要有“工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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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7:17 齐鲁晚报 | ||||||||
本报淄博12月13日讯(通讯员孔祥林李庆喜董振霞记者王恒)民工发工资也将与城里职工一样有详细的“工资表”了。今天,记者从淄博市建管处获悉,为增强淄博市建筑领域民工工资的透明性,市建委近日出台新措施,要求各施工企业在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必须附带发放记有工人姓名、籍贯、工种、应发工资、实发工资等内容及本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公司盖章的工资表。
根据要求,从即日起,淄博市各施工企业在发放民工工资时必须附发工资详表,统一格式,详表中有工人的姓名、籍贯、工种、进场时间、离场时间、应发工资、实发工资、本人签字,工资表要有项目经理签字、公司盖章。据悉,原来农民工工资发放标准都是由包工头说了算,这种情况的存在造成许多农民工活都干完了,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能领到多少工钱,有的拿到工钱后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被扣了什么钱,有的包工头还借机随意克扣民工工资,民工对此颇有微辞。而有了工资详单后,民工就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干了多少活,被扣了多少钱,民工工资发放将更加透明。 另外,为了确保春节前清欠,淄博市各区县建管部门与企业签订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责任书,企业与项目部签订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责任书,对不履行责任书的企业,区县主管部门将给予降低资质、清出建筑市场,吊销项目经理证书、暂停投标资格等处罚。 据悉,截至目前,淄博市共清理拖欠工程款13.63亿元,其中2003年以前拖欠的1.1亿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清理完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