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薪酬应由谁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7:18 齐鲁晚报 | ||||||||
中航油事件沸沸扬扬,舆论评说正热。早就听说一些垄断性国字号大企业的薪酬水平高,但高到什么程度,毕竟多是传闻。这回陈久霖(原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CEO)“玩火”,总算顺带让我们明明白白看了一回谜底:据报道,被称为“打工皇帝”的陈久霖,年薪大约合人民币2350万元。 2350万元!在中国,为一个月以百元或千元计的薪水锱铢必较的工薪族不在少数,为
如果中航油是陈久霖私人的企业,个人即便一年赚个几百几千亿,人们也无话可说;然而中航油却分明是个国字号企业,既然是国企,高管到底该拿多少薪酬,国人就有权“说三道四”。 国企当然应该有合理的激励机制,近年来的改革也出台了不少必要的新政策。但是,这种激励机制,必须考虑几个因素: 第一,要合理确定垄断行业高管人员薪酬,关键是让出资人职责到位,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业绩考核评价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并对垄断性国字号企业的薪酬水平定一个合理的标准。 第二,如果企业的经营质量没有“与国际接轨”,高管人员的薪酬就不能先“与国际接轨”。中航油长期靠垄断价格向国内航空公司供油,赚取暴利,这能算是真正的经营质量吗? 第三,对国企高管的薪酬激励,应根据竞争性还是垄断性而区别制定。国际油价涨了,只知道让消费者去消化,这不是经营本事;一些公用事业想涨价,就来“听证”成本如何如何高,为什么不敢公开薪酬成本有多大?因此,凡是由于垄断形成的高利润,都不应作为薪酬激励的依据。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