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客”出租车受重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7:27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首页 新闻 山东 教育 国内 国际 体 育 财经 休闲 娱乐 旅游 女性 人才 房产 短信 彩信 论 坛专题 人物 弈秋 图片健康二手 青未了 时尚 购物 美容 养生 书画 音乐 人体 广告 两性 Flash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鲁中晨报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宰客”出租车受重罚2004-12-14 07:31:56 记者 张子扬 报道
本报青岛讯 记者从青岛市交通局稽查支队获悉,因“宰客”并造成恶劣的影响,青岛出租车驾驶员秦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取消其出租车从业服务资格,3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 今年11月9日,出租车驾驶员秦某从机场拉着上海乘客路先生至城阳汽车北站,原本仅需7元的出租车费,秦某却向路先生索要了40元,并且服务态度恶劣。经举报查实,有关部门对秦某作出了从严处罚。编辑:李辉【发表评论】 【 | ||||||||